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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石家庄市桥
西区站前街8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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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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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根据交通旅客运输规则和河北省物价局《汽车运价规则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,每100千克运价按座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。结合河北省交通企业协会《河北省道路客运货物综合快递中心章程》,运价为A类:每千克0.0036元/公里;B类:每千克0.0046元/公里;C类:每千克0.0056元/公里。
A类是无人跟随的行包;
B类是无人跟随的普通货物每公斤价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物品。
C类是无人跟随的特殊品及每公斤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物品。
行包托运须知
1、 所托运货物要包装严密,捆扎牢固、标志明显适宜装卸,易碎品包装衬托严密,如外包装完好,内部损坏不予负责。
2、 如实填写协议运单,及时通知收货人接货,严禁在所托货物中夹带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禁品及现金、票证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,否则一切后果由托运人负责。
3、 轻浮物品按体积(每0.003立方米折合1公斤)计费标准收费。
4、 政法部门规定的禁运物品及快递中心认为不宜运送物品
5、 保价及保价运输:保险保价自愿投保,间接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。
6、 赔偿办法:不保价行包货物按交通部客规,即按每公斤不超过10元或本票运费的5倍赔偿,保价按实际损失,但不超过投保额
7、 由于自然灾害、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,快递中心不承担责任;由于托运人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,托运人自负。
8、 货物自受理之日起,托运方如有疑义,凭托运单限七日内查询,过期快递中心不在受理。
*活物运输比较特殊,需跟旅客强调注意事项,任何后果自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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